当前位置: 主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4年宝鸡市劳模和工匠人才 创新工作室及创新工作室联盟的通知
时间:2024-03-07 13:39  作者:空 来源:市总工会   点击:

宝总工发〔2024〕15号

 

宝 鸡 市 总 工 会

关于申报2024年宝鸡市劳模和工匠人才

创新工作室及创新工作室联盟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各市级产业工会,驻宝部、省属企业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持续深化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充分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在创新实践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创新人才的交流合作,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创新创效,为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2024年,市总工会将开展宝鸡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以下简称“创新工作室”)及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联盟(以下简称“创新工作室联盟”)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工作室创建及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市级创新工作室必须工作有计划、活动有开展、创新有成果。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技艺精湛的领衔人。原则上以一名在业务方面有专长,且具有较高技能水平、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市级(含)以上劳模工匠、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或级别相当的优秀职工为领衔人。

  2.有创新能力强的骨干团队。成员须由不同岗位和不同工种的职工组成,以发现和解决工作现场的急、难、险、重问题为重点,以相对固定的模式广泛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并有效运行1年以上。 

  3.有规范严格的管理制度。工作室须建立活动开展、学习培训、师徒结对、技术攻关、技术交流、成果转化、奖励激励等内部管理制度,且执行到位。 

  4.有功能明确的活动场所。工作室须具备主题鲜明、面积适当、功能明确的固定场所,用于开展办公学习、创新实践、荣誉展示等活动。 

  5.有功能齐全的技术设施。工作室须配备必要的专业资料、 器材工具、实验仪器等设施,用于开展创新和实践活动。 

  6.有具体明确的创新目标。工作室须在技术攻关、项目革新及技术改造等方面有计划、有任务、有记录。 

  7.有充足的经费保障。所属单位须在经费上有支持计划,有 工作室成员创新奖励激励政策,且落实到位。 

  8.有实用的创新成果。工作室每年须完成1至2项涉及技术 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创新成果,且得到推广应用,并取得良 好经济社会效益。 

  9.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工作室能充分发挥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每年开展技术交流活动2次以上,每年有工作室成员或所带徒弟技能等级得到提升,能带 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蓬勃开展。 

  10.职工群众认可度高。工作室在解决企业生产问题、技能传承、技术攻关、成果应用、职工素质提升等方面成果显著,并得到职工群众一致认可。 

  原则上在各县(区)总工会或企事业单位命名的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中产生。

  具体按照《宝鸡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命名管理工作办法》(宝总工发〔2024〕2号)执行。

  (二)申报名额

  各县(区)总工会、市级产业工会可推荐申报创新工作室数量不超过2个,各直属单位工会可推荐申报1个,市总工会从中择优命名20个。

  (三)命名程序

  1.申请。市级创新工作室命名工作自下而上进行,由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

  2.申报。各县(区)总工会、市级产业工会、各直属单位工会结合本地区、本产业或本单位实际,根据工作机制、创新业绩、作用发挥、示范效应等情况,兼顾各行各业、各种类型,确定申报对象,择优向市总工会推荐。

  3.评审。市总工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开展评审和考察工作,提出拟命名对象。

  4.会议研究。拟命名对象报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

  5.命名。市总工会印发决定,命名市级创新工作室,颁发奖牌,下拨补助资金。

  二、创新工作室联盟创建及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创新工作室联盟按照“业务相通、目标相近、工种相接”的原则,由两个及以上创新工作室自愿结盟组成,牵头工作室原则上必须为市级以上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新工作室联盟应制定保障联盟正常运行的制度机制,整合各类资源,集聚创新力量,开展技术交流,培养技能人才,攻克技术难题,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具体按照《宝鸡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联盟实施办法》(宝总工发〔2024〕3号)执行。

  (二)申报程序

  按照“成熟一个创建一个”的原则,市级工作室联盟由牵头工作室所在的县(区)总工会或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会推荐,市总工会根据申报材料和实地考察情况进行评审,择优命名,下拨补助资金,支持联盟开展集中学习、技术交流、创新攻关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市级创新工作室申报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和典型宣传,不断加强创新工作室创建和动态管理工作,推动创新工作室“转起来、活起来”。

  2.各单位要以创建市级创新工作室联盟为契机,对本地区、本产业、本单位创新工作室创建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积极推动本地区、行业和单位工作室联盟创建工作,引导帮助创新工作室加入工作室联盟。

  3.按时上报申报材料。创新工作室和创新工作室联盟申报材料请按“材料目录”中要求的各项内容,分别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1份,于8月30日前报市总工会经济部,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杨斐  李洋    电话:0917-3261764  3261777 

  邮  箱:bjszjjb@126.com

  附件:1.宝鸡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目录

  2.宝鸡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

  3.宝鸡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审批表

  4.宝鸡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事迹材料参考提纲

  5.宝鸡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联盟申报材料目录

  6.宝鸡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联盟推荐汇总表

  7.宝鸡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联盟审批表

 

宝鸡市总工会

2024年2月27日

附件1

宝鸡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申报材料目录

 

  1.宝鸡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

  2.宝鸡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审批表

  3.工作室成立文件

  4.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

  5.各县区总工会或企事业单位命名创新工作室的文件

  6.工作室荣誉证明

  7.创新成果证明

  8.领衔人荣誉证明(领衔人被命名为市级以上劳模工匠、五一劳动奖章或相当级别的文件或证书)

  9.成员职业技能等级提升证明

  10.工作室成员名单(含姓名、出生年月、职务、工种、技能等级等)

  11.工作室现场及成员工作照5张

  12.可报送工作室视频1个(不超过5分钟)

  申报表及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相关成果、荣誉均需逐一提供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工会印章。

 

附件2:宝鸡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
附件3:宝鸡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审批表

 

附件4

宝鸡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事迹材料参考提纲

 

  一、创新工作室基本情况

  1.工作室概况:建立的背景及意义,主要工作领域,重点攻关课题和创新目标。

  2.创新团队:领衔人简要事迹、技术或业务专长、荣誉奖项,团队成员的基本信息、业务水平、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创新团队的分工职责、合作情况。

  3.创新条件:工作场所或活动场地情况,配套设备情况,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二、近三年来活动开展情况

  1.制度建设:管理、运行、考核、奖励、成果转化等制度,近期及中长期规划。

  2.日常运行: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培训、业务交流、师带徒等活动的情况。

  3.承担任务:近三年来承担的创新课题或攻关项目的级别、资金规模、完成进度。

  三、近三年来创新业绩情况

  1.创新业绩:技术攻关型创新工作室攻克或革新的技术,发明创造的成果,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的情况,产生的经济效益。技能传授型创新工作室传授绝技绝活的情况,“传帮带”的效果,培养和造就高技能人才的情况。窗口服务型创新工作室适应客户需求、改进服务流程、拓展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情况。

  2.人才培养:对内培训的内容、场次、效果,对外技术交流协作的方式、场次、效果,人才培养及技能提升的情况。

  3.示范效应:在本单位职工群众中的口碑,在本地区、本行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情况,媒体报道的情况。

  4.荣誉奖励:工作室及其成员获得的相关荣誉,成果获得科技奖励情况(国家级、省部级、市级、企业级),取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情况。

 

附件5

宝鸡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联盟

申报材料目录

 

  1.宝鸡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联盟推荐汇总表

  2.宝鸡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联盟审批表

  3.创新工作室联盟成立文件或宣传报道

  4.牵头工作室被命名为市级以上创新工作室的文件

  5.创新工作室联盟现场及成员工作室照片

  6.创新工作室联盟制度

  7.创新工作室联盟组织开展技术交流与推广、技能人才培养、协同创新、成果分享等活动照片(3张以上)或视频

  8.创新工作室联盟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附件6:宝鸡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联盟推荐汇总表
附件7:宝鸡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联盟审批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抄送:陕西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陕西省职工创新技术协作中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宝鸡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印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友情链接
  • 主办单位:宝鸡市总工会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行政中心8号楼
  • 邮政编码:721004  电话:0917-3261761  E-mail:szxjb1744@163.com
  • 陕公网安备 61030302000010号  宝公网安备 61030300033号  陕ICP备15014781号
  •  推荐使用IE9以上版本浏览器及1280×720以上分辨率 技术支持:宝鸡市合强软件有限公司
关闭

宝鸡工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