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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纵横】劳动争议纠纷解决指南
时间:2024-01-10 09:52  作者:曹培 李昕 来源:宝鸡综合广播   点击:
  “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并不意味着任何纠纷都要到法院打官司。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效举措。关于劳动争议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有哪些方式可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1月9日,《法治纵横》节目特邀宝鸡市总工会2023年“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暨民营用人单位法治体检活动资深律师、陕西国文律师事务所孙铭律师做客节目,为劳动者答疑解惑。
主持人曹培与嘉宾孙铭
划重点:
 
  1、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生效的裁决书可以作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者追索欠薪应当准备哪些证据?
  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如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上岗证、工作服、考勤记录、工友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等等;
  能够证明自身薪资水平及用人单位拖欠薪资的材料,如工资单、工资卡银行流水、单位出具的欠条、相关聊天记录或电话录音,等等。
  3、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调岗降薪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未经协商或未达成一致就单方变更工作岗位和薪资标准系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变更工作岗位、减低薪资待遇等重大事项,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确需调岗降薪的,用人单位需提交充分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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