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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纵横】单位职工有哪些福利待遇
时间:2023-12-12 09:45  作者:曹培 李昕 来源:宝鸡综合广播   点击:
  福利待遇是用人单位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在劳动报酬之外给予劳动者的一种经济保障,目的在于保证职工身体健康,便利职工生产和生活,解决职工生活的特殊困难。
  职工福利待遇包括哪些呢?宝鸡人民广播电台《法治纵横》节目特邀宝鸡市总工会“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资深律师,陕西博仁律师事务所王宗岗律师结合典型案例为大家答疑解惑。
主持人曹培与嘉宾王宗岗
  划重点:
  法定福利也称基本福利,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发生的福利项目,其特点是只要企业建立并存在,就有义务、有责任且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福利项目和支付标准支付,不受企业所有制性质、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的影响。
  包括:
  ① 社会保险。包括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疾病、伤残、遗属三种津贴。
  ② 法定节假日。按照2013年国务院令644号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决定》全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
  ③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是指除属于社会保险,如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疾病津贴)、产假工资(生育津贴)之外的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如婚丧假工资、探亲假工资。
  ④工资性津贴,包括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洗理费、书报费等。
  ⑤ 工资总额外补贴项目:A.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B.冬季取暖补贴。
  补充福利是指在国家法定的基本福利之外,由企业自定的福利项目。企业补充福利项目的多少、标准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企业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的影响以及企业出于自身某种目的的考虑。
  补充福利的项目五花八门,可以见到的有:交通补贴;房租补助;免费住房;工作午餐;女工卫生费;通讯补助;互助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财产保险;人寿保险;法律顾问;心理咨询;贷款担保;内部优惠商品;搬家补助;子女医疗费补助等。
  职工的福利待遇标准必须一样吗?
  职工的福利待遇不是必须一样的。如何确定员工福利待遇,属于用人单位自主经营权的范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岗位的不同确定不同的福利待遇,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时就应该告知员工,一般情况下根据同工同酬的原则,同样的岗位福利待遇应该是一样,特别是劳保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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